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鹤壁市“四项机制”促创新主体培育工作 再获新突破

栏目: 官方动态 时间:2022-02-16
全省“能力作风建设年”活动启动以来,鹤壁市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总目标,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通过创新“工作推进机制、政策支持机制、培育帮扶机制、部门协同机制”等四项机制

全省“能力作风建设年”活动启动以来,鹤壁市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总目标,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通过创新“工作推进机制、政策支持机制、培育帮扶机制、部门协同机制”等四项机制,强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效工程、科技型中小企业“春笋”计划等,打造“微成长、小升规、高变强”梯次培育模式,全面提升企业能级,全市创新主体培育工作再获新突破,充分彰显了“小地市也有大作为”的责任担当。2021年,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26家、同比增长48%、增幅全省第六;“专精特新”小巨人企业达到9家、总量全省第七;3家企业被评为省创新龙头企业、4家企业被评为省“瞪羚”企业,分别位居全省第七位、第五位;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90家、同比增长34%、增幅全省第八;5家企业被评为省制造业头雁企业和重点培育头雁企业。

一、创新工作推进机制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,专门成立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专班,由市科技局主要领导任组长,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,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。一是实行工作台账管理。工作专班根据企业开出的问题清单,建立工作台账,进行深入分析研判,能现场解决的现场帮助解决,不能现场解决的拿出解决意见,明确时间节点,挂图作战,统筹问题推进。二是建立分包联系制度。开展“领导包县区、科室包产业、干部包企业”全程跟踪协调服务,形成“人人身上有任务、个个肩上有责任”的局面,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,开展“一对一”精准服务,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。三是实行定期会商研判。会商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,重点围绕企业研发投入、创新平台建设、科技项目申报、研发机构培育、创新人才引育等方面,准确掌握每一家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最新动态。四是开展市县(区)联动。重点加强内培外引,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培育科技型企业中的作用,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,加强协同、分类指导、梯度培育,通过自主培育和引进聚集相结合的方式,发展一批科技型企业。五是完善创新主体培育后备库。围绕全市重点产业,结合认定标准,建立高新技术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后备库,根据企业知识产权、科技人员比例、研发投入强度、科研管理水平、经营状况等情况分类入库,列出培育计划,提供针对性指导。

二、创新政策支持机制。一是加强对创新主体的认定奖励力度。对认定的创新龙头企业、“瞪羚”企业,市、县(区)给予10-50万元配套奖励;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给予30万元配套奖励;对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,给予10万元配套奖励。通过加大奖补力度,进一步激发了企业申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二是完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。建立“科技贷”、“科技保”等新型融资和风险分担机制,出台《科技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,与人保财险、国寿财险签订科技保险战略合作协议,与农商银行创新开展“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业务”。组织科技型企业开展银企对接活动20余场,发放“科技贷”贷款10笔5080万元,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、融资贵问题,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。制定出台《鹤壁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实施办法》,有效缓解企业研发投入不足问题。三是健全企业研发设备与仪器共享体系。出台《鹤壁市科研设备和仪器共享奖补管理办法》,完善科技型企业科技研发奖补措施,组建仪器共享服务平台,有效整合本地仪器设备、工程技术中心及实验室资源,全力破解科技型企业研发设备共享难题。全年统筹开放共享本地、异地仪器设备900台套,完成共享使用80次,4家单位获仪器共享双向补贴资金,切实减轻了科技型企业研发负担,进一步激发了科技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。

三、创新培育帮扶机制。一是强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程。制定印发《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方案》,按照重点培养、择优推荐的原则,指导各县区、功能区对辖区潜力企业和众创空间、孵化器内在孵企业进行充分挖掘筛选,既抓增量快速发展又抓存量提升质量,分层次有计划的开展培育工作。2021年,通过持续实施提质增效工程,我市共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62家,48家通过认定,通过率达到77.4%,净增加23家,总量达到90家,无论申报数量、通过数量、净增数量和高企总量均达到历史更高水平。二是强力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“春笋”计划。不断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梯次培育,按照创办一批、培育一批、成熟一批、推荐一批的思路,对初创期、成长期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,进行政策引导,加大帮扶力度,有效提升了入库申报成功率,推动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。2021年,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26家、同比增长48%、增幅全省第六;“专精特新”小巨人企业达到9家、总量全省第七。三是加大企业宣传培训辅导力度。以“万人助万企”、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等活动为抓手,通过召开“科技企业大调研”、科技型企业“双提升”、科技活动周等系列活动,为企业申报工作进行“把脉问诊”。重点围绕申报条件、申报流程、科技政策进行培训指导,指导其加大研发投入,做好研发投入的单独设帐、归类和填报工作,做到应报尽报。2021年,共举办各类讲座10场次,参训企业达200余家,参训人数1000余人次;开展政策宣讲培训活动7次,培训人数突破1000人,线上6.35万人次。

四、创新部门协同机制。一是形成部门服务指导联动机制。联合科技、财政、税务、发改等部门,采取“线下+线上”、“集中+分片”等方式分专题开展指导,通过建立常态化联合指导机制,对创新主体申报流程及奖补政策、税收优惠政策、涉税指标核查、知识产权申请及相关补助政策等进行一对一精准解读和指导。二是形成部门创新资源统筹机制。统筹科技、工信、发改等部门创新平台资源,谋划制定《全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》。充分利用全国高校、科研院所与本市龙头企业的合作,聚焦“4+3”主导产业,对全市重点实验室、企业技术中心、产业研究院等各类科技创新资源进行统一谋篇布局,通过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,持续提升科技创新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,引导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。三是形成部门合作保障机制。联合发改、科技、人社、统计等部门,围绕创优政策环境、创新服务举措、深化数据共享等工作重点,建立合作保障机制,立足各自职能,梳理现行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政策,不断拓宽合作共享领域、创新合作共享方式,有力保障全市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
下一步,鹤壁市将持续以创建创新型城市为统领,深化创新主体培育,按照“培优树标、动态调整”的原则,建立“雏鹰”企业、制造业“头雁”企业、“瞪羚”企业、“专精特新”小巨人、创新龙头企业等发展监测系统,遴选出我市“瞪羚”企业,打造成为创新龙头企业,挖掘培育成为“独角兽”苗子企业。继续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“春笋”计划,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,完善量质齐升的科技型企业入库机制,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源头活水。用足用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、高企认定奖补等政策,建立完善“科技型中小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瞪羚企业、独角兽企业”创新主体阶梯式培育体系,不断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规模,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提供科技支撑,为全省加快构建创新生态、建设创新高地贡献鹤壁力量。

文章来源:鹤壁市科学技术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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